根据《农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对农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具体安排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农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到学术交流中心515(耿老师);电子版(署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全称+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发送到邮箱402378699@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8日。
2、学院工作小组邀请专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评审。
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终止该项目运行,并取消经费支持。
农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工作小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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