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01 浏览次数:
6月28日,学院在509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总支书记王晓明主持会议。学院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及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依靠顽强奋斗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以团结奋斗创造历史伟业”等有关内容。与会同志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纪律中内容最为广泛的纪律。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关系着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要校正价值取向、远离奢靡生活,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做到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
会议要求,广大党员既要在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也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带头严守工作纪律。在思想上固本培元,守住为政之本、为人之本。在政治上主动对标,把握正确方向。在行动上踔厉奋发,做到实干担当。要提高自我要求,带头严守生活纪律。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小节着手,严以修身、正心明道。要压实工作责任,学出新作为。进一步抓好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引领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干事创业,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撰稿、摄影/万燕玲)
编审/万燕玲 审核/吴昊 终审/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