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一: 学生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一)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1份(在全国征兵网个人页面内导出,正反面打印。需财务盖章、入伍地武装部门盖章)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二)办理流程
1.材料完善即受理
2.每年根据上级要求统一集中上报
3.上级批复、资金下达后,学校即发放
(三)承办科室: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承办人员:江淼
(五)服务电话:0376-6695523,13903760222
(六)办理时限:工作日受理时即办理,汇总后按照上级要求时间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监督投诉电话:15603769355
服务事项二: 退役学生学费资助申请
(一)申请材料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份(在全国征兵网个人页面内导出,正反面打印。需财务盖章、入伍地武装部门盖章)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退役证》复印件1份
4. 《复学证明》1份(在教务处办理复学后即有)
(二)办理流程
1.材料完善即受理
2.每年根据上级要求统一集中上报
3.上级批复、资金下达后,学校逐年抵扣学费
(三)承办科室: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承办人员:江淼
(五)服务电话:0376-6695523,13903760222
(六)办理时限:工作日受理时即办理,汇总后按照上级要求时间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监督投诉电话:15603769355
服务事项三: 高校助学贷款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学校统一发放,或者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二)办理流程
1.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在网上注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
2. 材料齐全到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贷款系统内上报;
3. 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统一系统上报;
4. 上级审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初,签订贷款合同;
5. 贷款下达后,先划扣学费、住宿费,多余部分即发放到学生个人专项支付宝账户。
(三)承办科室: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承办人员:江淼
(五)服务电话:0376-6695523,13903760222
(六)办理时限:每年6月初至9月底,随时到学院申请,当日受理。待上级通知后,由学院统一上报。
(七)监督投诉电话:15603769355
服务事项四: 贷款展期申请
(一)申请材料
1. 《贷款展期申请表》2份(学校统一发放,或者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历证明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显示有学制信息的可以不提供)(录取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出具)
(二)办理流程
1. 每年9月30日前,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学生,首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在网上提交贷款展期申请;
2. 材料齐全到原所在学院申请,由负责贷款老师签字确认后报学生资助中心;
3.每年根据上级要求集中统一上报;
4.上级审核通过后,于每年12月初可在学生贷款系统中查看结果。
(三)承办科室: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承办人员:江淼
(五)服务电话:0376-6695523,13903760222
(六)办理时限:每年9月份,随时到学院申请,当日受理。待上级通知后,由学院统一上报。
(七)监督投诉电话:15603769355
服务事项五: 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办理流程
处分期限(考察期)届满。学生受警告处分的,考察期为6个月;受严重警告处分的,考察期为8个月;受记过处分的,考察期为10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考察期为12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足12个月的,视情况可在毕业前按程序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可在考察期结束后,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组提出解除处分申请。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在接到解除处分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学生工作组会议,听取学生本人陈述及辅导员汇报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内的思想、现实表现和考察报告,审查相关材料,提出解除处分建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一)申请材料
1.违纪学生处分解除申请审批表(盖章)辅导员签字;
2.本人用稿纸手写处分解除申请书;
3.解除处分申请报告;
4.学院解除处分的申请(盖章);
5.入学以来到现在的学习成绩(盖章)辅导员、班长签字;
6.处分期会议记录;
7.班级内处分解除表决结果(班长签字);
8.各种证书复印件(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也算证书)。
以上所有的盖章都是学院的章,处分期会议是学工组会议。
(二)学生解除处分办理流程
1.学生上交以上申请材料(以上材料不可漏交少交),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对于情况无误、材料齐全的学生予以处分解除;材料有误的、材料不齐的不予以解除,待确认无误及材料齐全后,方可予以解除。(材料有误的,通知学生本人及学院进行重交,材料不齐的,通知学生本人或学院进行补交,可视情况进行处理)
(三)承办科室:学生管理科
(四)承办人员:管甜甜
(五)服务电话:0376-6695116,15137608883
(六)办理时限:接到学院递交的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材料后,3天内对解除处分材料进行审核,7天内对解除处分材料齐全的拟定处分解除文件。10天内送达学生处分解除文件。
(七)监督投诉电话:13526088386
服务事项六: 学生证补办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信阳农林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2.一寸彩色照片(一寸蓝底或红底,近照)
3.如需修改乘车区间需要提供证明,如,暂住证复印复印件父母工作证明复印件等
(二)办理流程
1.每周二下午需学生本人持学生证补办申请表以及一寸蓝底或红底照片,到文学艺术中心一楼师生服务大厅1号窗口进行办理;
2.进行信息登记;
3.补办申请表右上方填写联系方式;
4.填写学生证,需注意不能有涂改迹象,乘车区间为标准火车站名;
5.粘贴一寸彩色照片;
6.工作人员加盖学生处公章以及学校钢印
7.学生于下周的周二下午15:00-18:30登记并领取学生证。
(三)承办科室:学生管理科
(四)承办人员:管甜甜
(五)服务电话:0376-6695116,15137608883
(六)办理时限:每周二下午在14:30-18:00在艺术中心楼师生服务中心1窗口补办学生证,7内办理完毕后,通知学生在下个周二下午领取。
(七)监督投诉电话:13526088386